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三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氨氮的定义、试样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
——删除了气液分离装置、无氨水的制备;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试剂配制、样品保存时间、校准曲线标准物质以及结 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校准曲线类型等内容;
——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的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总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
——删除了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的术语和定义、无氨水的制备;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前处理方式、校准曲线类型、结果计算与表示;
——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的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硫化物的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
——删除了适用范围中的“饮用水”、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的术语和定义、气液分离装置;
——修订了样品的采集与保存、絮凝沉淀分离法、载流液(酸化剂)的配制、计算公式;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校准曲线的建立、结果与表示。
来源:仪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