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国家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简称汞公约)工作协调组***次协调员会议在北京召开。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协调组16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汞公约履约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汞公约履约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2018年工作计划,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多年来,我国主动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为公约的达成起到建设性引导作用,在国内汞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做好汞公约履约工作,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环境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维护我负责任大国形象。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推进汞公约履约和国内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近期要重点做好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等添汞产品的替代工作,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单位产品用汞强度减半工作,控制相关重点行业大气汞排放,加大履约工作宣传力度,讲好中国故事。
协调组各成员单位表示将在协调机制下,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汞公约履约及国内汞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