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环学组教字[2018]51号
关于举办第八期“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与
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环保管家)”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和环境监管体制的改革,体现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变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简化和规范了对排污单位实施“一证式管理”的要求,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双达标的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多项涉及企业环境法律制度统一起来,落实到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工作中。
为了保障排污许可制度的顺利实施,不断规范和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自主环境监测管理、各类环境台账规范设置、最佳可行污染治理技术的运行管理、总量目标的控制和落实以及以环境应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系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第八期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与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环保管家)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讲 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1.新《环保法》与一证式环境管理制度与体制改革
2.《大气法》修订与《气十条》及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3.《水法》修订与《水十条》及企业水污染防治责任
4.《固废法》修订与《危险废物名录》的解读、危险废物监
5.《环评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与简政放权改革的解读
第二讲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1.《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解读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3.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4.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现场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5.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报告与核查
6.企业排污许可承诺书
第三讲 排污许可证指南与技术规范
1.《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解读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读
3.《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解读
4.《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解读
第四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法律制度下企业的环境责任
2.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要求
3.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管理的技术要求
4.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5.企业监测监控数据管理与总量控制的技术要求
6.环境保护税法要求企业承担的责任
第五讲 排污许可证的环境执法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
2.依排污许可证严格监管执法
3.重点污染行业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的实施和评估
4.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环境执法
5.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环境执法
第六讲 “环保管家”定制式服务
1.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2.第三方服务的主要项目
3.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三方服务
4.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第三方服务
5.污染治理设施的第三方技术服务
6.服务方式“环保管家”的环境管理政策
二、培训对象
1、排污企业负责人及环保管理人员;
2、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7月3日至7月4日
报到时间:2018年7月2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6月25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四川*成都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培训班收费29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八期环保管家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八期环保管家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排污许可制及环境管理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2018年6月26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
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13910493670 康老师
报名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13910493670(同微信)
邮箱:2768910106@QQ.COM
网址:http://www.chinacses.org/newsNotice/281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