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 2018年 第1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现批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以上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