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起污水池气体中毒事故:2018年6月30日12时30分,甘肃中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G30瓜州高速停车区取下水水样时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污水池深度3.5米,池口直径约1米,消防救援人员将空气呼吸器气瓶吊入池内增加空气含量,一名救援人员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利用三脚架下井,成功将3人救出,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就让人唏嘘,之前写过一篇文章《每一起污师死亡事故的背后 都会有你违章作业的影子!》,违章作业,不仅仅是违反章程,最后失去的可能是自己的生命,从本文的事故可以推断出是一起盲目施救导致的事故扩大事故!
现在的环保公司以为自己不是生产性企业,对安全规章制度根本就不屑一顾!殊不知安全根本不分行业的!员工的安全时刻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尤其是那些施工、运营、监测型的环保公司,必须加强安全知识普及,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企业为安全省的每一分钱,员工失去的可能就是全部!
如何安全的进入污水池等受限空间?
每一次污水池事故的发生,我都会发这些安全知识,真的希望能帮助大家保护好自己的生命,污水事故的发生主要的问题还是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发生,如何避免这种事故还是要从内到外的安全教育及加强安全措施来解决!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切实做好隔离处理。与作业系统相连的管线、阀门加盲板断开。
2、对受限空间内的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采样时尽可能伸向管线及池子内部,样品才有代表性,切不可在人孔处取样,人孔处因空气对流采的样品不具代表性。只有当受限空间内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和有毒物含量都为合格,方可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容器、设备(例如UASB等厌氧反应器)内作业温度高、湿度大,人体易出汗,就会增加人体触电事故的发生。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电线电缆不能有破损和裸露的地方;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5、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例如加药罐或者带搅拌的污泥池),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连接的联轴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验收。
7、作业的受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气温较高的容器内作业,容器内的防腐作业,一次作业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8、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发生事故,抢救工作应争分夺秒,但须沉着冷静正确处理事故。不得拖延耽误,更不能盲目抢救。抢救者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只有将自己保护好,才能更有效地抢救别人。否则会适得其反,不但救不了别人,也会葬送自己的生命。